海關總署近日發布公告,從取消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、簡化出口單證申報手續、擴大出口拼箱貨物“先查驗后裝運”試點、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四個方面,優化跨境電商出口監管,自12月15日起施行。
按照公告,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的企業,無需向海關辦理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,不再執行海關總署“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的跨境電商企業,還應當在海關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”的要求。企業在申報環節仍需向海關傳輸訂倉單電子數據,并對真實性負責。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和企業對企業出口清單申報前,跨境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、物流企業應當分別通過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或跨境電商通關服務平臺向海關傳輸交易、物流等電子信息,無須傳輸收款單電子信息,并對數據真實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公告還提出,擴大出口拼箱貨物“先查驗后裝運”試點,在上海、杭州、寧波、廈門、青島海關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出口拼箱貨物“先查驗后裝運”監管模式試點;推廣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,在北京、天津、福州、廈門海關等2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跨關區退貨監管模式試點。
據悉,2018年獲批以來,廈門跨境電商綜試區形成優質可持續的跨境電商生態圈。近年來,我市陸續引進亞馬遜、京東、阿里巴巴、Shopee和速賣通等龍頭平臺,服務省內近萬家跨境電商企業。業內人士認為,公告的發布,有利于助推我市跨境電商進一步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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