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際空運中遇到航班延誤或取消時,貨主的應對核心是 “快速響應、明確責任、減少損失”,需按 “信息核實 – 責任界定 – 損失控制 – 后續處理” 的邏輯分步操作,接下來,百運網將為您詳細解答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一、第一時間核實信息,明確延誤 / 取消原因
航班變動后,貨主需優先通過正規渠道確認關鍵信息,避免因信息偏差導致應對失誤:
聯系核心合作方獲取詳情:首先聯系合作的貨運代理(貨代)或直接對接的航空公司貨運部門(若為直客),明確以下信息:
延誤時長(如 “預計延誤 48 小時”“暫無法確定恢復時間”)或取消后的后續安排(如是否有補班航班、補班時間);
具體原因(如天氣(臺風、大霧)、機場管制(流量控制、安檢升級)、機械故障、航空公司運力調配問題、目的港特殊情況(如罷工、疫情管控)等),不同原因直接影響后續責任界定和索賠方向。
通過官方渠道交叉驗證:登錄航空公司官網(如漢莎貨運、國泰貨運等),輸入空運單號(AWB No.)查詢貨物實時狀態,或關注機場貨運區官方通知(如目的港機場的臨時管制公告),確保信息真實性,避免貨代傳遞信息延遲或偏差。
二、根據貨物屬性,優先控制損失風險
不同貨物的時效性、易損性差異大,需針對性采取應急措施,減少直接損失:
生鮮、冷鏈、時效敏感貨物(如醫藥、緊急零件):
若延誤超 48 小時或取消后補班不明確,立即與貨代 / 航空公司溝通 “貨物暫存方案”—— 確認機場是否有符合溫度要求的保稅冷庫(如生鮮需 0-4℃、醫藥需 2-8℃),避免貨物變質;若暫存條件不滿足,可協商 “貨物調運”(如轉乘其他航空公司同航線航班、改走鄰近機場后陸運銜接),必要時承擔短期額外成本(如加急運費),優先保障貨物價值。
普通貨物(如服裝、電子產品):
若延誤不影響后續使用(如非季節性商品),可等待航空公司安排補班;若延誤導致合同違約(如錯過客戶交貨期),需立即與客戶溝通延期,同時要求貨代 / 航空公司提供 “延誤證明”(后續可能用于違約免責或索賠)。
易損、特殊貨物(如玻璃制品、精密儀器):
可主動要求貨代協助查詢 “貨物在機場的存儲狀態”(如是否處于安全區域、是否有裝卸破損風險),若航班取消后需長期存放,確認機場是否有防震、防潮存儲條件,避免貨物在中轉存儲中受損。
三、界定責任,明確是否可索賠或追責
航班延誤 / 取消的責任方不同,貨主的權利的處理方式也不同,核心是區分 “不可抗力” 和 “人為責任”:
不可抗力導致(無需追責,通常無賠償):
如自然災害(臺風、地震)、政府管制(目的港臨時關閉、航線禁飛)、公共衛生事件(如疫情導致的航班熔斷)等,屬于雙方均無法控制的情況,航空公司和貨代通常無需承擔賠償責任,但需協助貨主處理后續(如安排補班、提供延誤證明)。
人為 / 運營責任導致(可協商索賠或追責):
航空公司責任:如機械故障(未提前檢修導致航班取消)、運力調配失誤(超售艙位導致貨物漏裝)、內部操作失誤(如運單信息錄入錯誤導致貨物滯留)等,貨主可依據《華沙公約》《蒙特利爾公約》(國際空運通用公約)或運輸合同,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(如賠償貨物滯留產生的倉儲費、因延誤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),需提供 “運單、商業發票、延誤證明、損失憑證”(如客戶罰款單、倉儲費發票)等材料。
貨代責任:如貨代未及時訂艙導致貨物無法按時裝機、未如實申報貨物信息導致安檢延誤、未及時傳遞航班變動信息導致貨主錯過應急處理時間等,貨主可依據與貨代的合作協議,要求貨代承擔相應責任(如賠償額外產生的運費、彌補部分經濟損失),需保留 “訂艙確認單、溝通記錄、責任證據”(如貨代漏報信息的截圖)。
四、后續處理:跟進貨物交付,留存憑證備查
跟進貨物最終交付:
無論是否索賠,需持續跟進貨物動態 —— 航班恢復后,確認貨物是否正常裝機、是否按時抵達目的港;貨物到港后,若有延誤導致的 “滯港費、倉儲費”,需先確認費用承擔方(如航空公司責任導致的滯港費,可要求航空公司承擔;貨代責任則由貨代承擔),再安排目的港代理或收貨人辦理提貨,避免因費用爭議導致貨物滯留。
留存所有相關憑證:
包括但不限于:空運單號、航班延誤 / 取消證明(航空公司或貨代出具)、溝通記錄(與貨代 / 航空公司的郵件、聊天截圖)、損失憑證(倉儲費發票、客戶違約罰款單、貨物變質 / 破損的照片或檢測報告)、運輸合同 / 訂艙協議等,這些憑證既是后續索賠的關鍵依據,也可用于應對可能的糾紛(如航空公司或貨代拒絕承擔責任時,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)。
五、長期預防:優化運輸方案,降低未來風險
若頻繁遇到航班變動,貨主可從長期維度優化運輸安排:
選擇 “靠譜的合作方”:優先與口碑好、運力穩定的航空公司(如央企背景的航司、全球貨運巨頭)和有資質的貨代合作,避免選擇低價但服務無保障的小貨代;
提前規劃 “備用方案”:對于高價值、高時效需求的貨物,可與貨代協商 “多航線備選”(如主選直飛航班,備選中轉航班),或預留 “緩沖期”(如比客戶要求的交貨期提前 3-5 天安排運輸,應對可能的延誤);
購買 “貨運保險”:為高價值貨物投保 “國際空運貨物保險”(如一切險、平安險),若因航班延誤 / 取消導致貨物損失(如變質、過期),可通過保險公司獲得賠償,降低自身風險。
以上便是本期百運網為您分享的全部內容,若您還有任何國際物流方面的服務需求,請咨詢百運網專業的國際物流顧問。